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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缘起

回去的路上,李国庆忽然就陷入到久远的回忆中。

打完对印自卫反击战后,李国庆回家修整。

在一次赶集的途中,他刚好遇到了被坏人调戏的于爱玲。

当时,他只用了三拳两脚,便将那几个坏人打跑了。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于爱玲缠上了李国庆,还说要给他当老婆。

当时的李国庆,压根就没有这方面的心思,所以便百般的拒绝。

可父亲却十分中意于爱玲,不光把李国庆寄回家的工资交给于爱玲保管,甚至还把于爱玲接到家里住。

考虑到父亲瘫痪在床,外加上小妹马上要去城里的厂子工作。

走投无路的李国庆,便只能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时的他,压根就不喜欢于爱玲,回家的时候,也不和她住一个屋。

可于爱玲却一直对他不离不弃。

甚至,在他被炸断了双腿后,也无微不至地照顾他。

人心都是肉长的。

渐渐地,李国庆终于爱上了于爱玲。

就在两人的感情渐渐步入正轨,要享福的时候,于爱玲的父母却忽然间回国了。

当时,他们开着小汽车,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来到这个贫困的小山村,说要接于爱玲回家。

可于爱玲却死活不同意。

之前,李国庆虽然残废,可却能按月领到高额的抚恤金以及护理费。

也正是因为有这笔钱存在,他才觉得自己能勉强配得上于爱玲。

可现在,于爱玲的富豪父母从国外回来了,要接她去过好日子。

这让李国庆觉得,他已经配不上于爱玲了。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

当时的李国庆就选择了放手。

为了逼迫于爱玲离婚,他甚至用拐杖打爱妻的头。

可爱妻却死活不同意离婚。

于爱玲还说,她很爱他,一辈子都不要离开他。

可他都残废了,哪里值得被于爱玲这样的好女人爱?

终于,在他多次的刺激下,于爱玲同意离婚了。

他本以为,于爱玲离开他后,会过上锦衣玉食的幸福的生活。

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于爱玲在离婚的当天,便投河自尽了。

直到那一刻,他才意识到,他错了,错的好离谱。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他又不是于爱玲,又怎会知道,于爱玲到底想过怎样的人生呢?

他凭什么按照自己所想,决定妻子的人生轨迹?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当时,若不是因为要照顾父亲,他肯定也陪着于爱玲一起上路了。

“玲子,上一世跟着我,让你受苦了,这一世,我不会再让你受任何的苦。”

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李国庆也回到了家中。

小妹李青正在院子里砍柴,看到哥哥回来,她急忙迎了上来:“哥,我在耳房里看到了那只大雕,那是你整回来的?”

“嗯呐。”

“哥,你疯了啊?你把那玩意带回家来干嘛?那可是实打实的猛兽啊!”

“没事,我一会把那畜生锁起来,你别管了。”

李国庆去耳房,找到一根多年前锁狗的铁链,把还处在昏迷中的金雕锁了起来。

之后,他又去大缸里取了几块狼肉,放在金雕的身旁。

其实,李国庆之所以把这只金雕留下来,其实是想驯化这只金雕。

想要驯化金雕,也并没有多难。

驯化这种猛兽,就和熬鹰差不多。

金雕的身体还没恢复,现阶段,李国庆只能先散养着它。

站起身来后,李国庆忽然就看到了挂在房梁上的狼皮。

这几张狼皮经过清洗和风干后,已经成型了。

过了腊八后,天气也越来越冷了,所以,李国庆准备让小妹去裁缝家里,让裁缝帮忙做几件狼皮大衣。

“哥,你一直盯着狼皮,看什么呢?”

这时,李青也跟了过来。

因为有金雕在,她根本不敢进耳房,只是隔着老远往这边望着。

“小妹,刚好你过来了,明天早上,你拿着这几张狼皮,去裁缝那里做几件狼皮大衣。”

说着话的功夫,李国庆打开口袋,递给小妹一张大黑十:“做的好一点,咱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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