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好大儿递了个眼色,两人相视一笑,这才继续办正事。
套话!
“标儿,你听说过这‘埃及粟’吗?升儿说这东西是产出的当地,拿来喂牛马的,但咱怎么看怎么像是能吃的粮食呢?”
【埃及粟?】
朱雄英小手托着下巴,思忖着玉米的演变史。
朱标见他沉吟不语,开始打配合。
“父皇,儿臣也没有听说过这种食物,但阿升特意把它送给英儿当礼物,一定是因为它外形看上去喜庆,不如把它们串成一串,给英儿当成装饰佩戴?”
把粮食当装饰戴在身上?
但凡不是朱标故意以此来刺激乖孙赶紧转动大脑思考,朱元璋都得破天荒的脱鞋,揍朱标一顿。
民以食为天!
百姓们饭都吃不饱呢,哪有拿粮食玩闹的道理!
不过,他还是得昧着良心附和:“咱觉得要是把它串成项链,确实挺好看的,乖孙,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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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啵!”
朱雄英急得连忙摆手,生怕他们一时兴起,真的把改变大明农业进度的黄金种子给串起来,一连三否。
“啵啵啵!”
【什么‘埃及粟’,那是去往南美洲的佛郎机商人,误以为这是古埃及传过来的,才起了这个名字。】
【这些玉米粒,哪怕发黑的那些,里面胚芽也没萎缩呢,泡一泡它就能出芽,种进土里一旦活了,要不了几年我就能实现玉米自由了!】
【一旦被串成项链,可能我这辈子都吃不上新鲜的煮玉米了!】
父子二人还没套话呢,朱雄英自己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部抖落了出来。
种子里面有胚芽?
泡一泡就能出芽?
这不和种稻子是一样吗?
看来种玉米这件事,咱大明人不会学就能种。
还有这新鲜的玉米可以煮着吃,说明它的吃法和稻米也差不多。
现在只差一个条件,就能动手种玉米了。
“标儿,看乖孙一直摇头,他好像又不喜欢这些埃及粟了,要不咱收回吧,让司农司的李主事去试种一下,万一能够长出粮食来呢。”
朱元璋朝着朱标挤眉弄眼,指了指洒在桌子上的夕阳。
在朱雄英没有看到的情况下,用口型吐出两个字,让朱标接话赶紧向乖孙提问。
朱标困惑地看着父皇的嘴唇无声地一张一合。
喜欢大明皇孙:老朱偷听我心声哭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