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旧事,据下官所知早已尘埃落定,卷宗也不甚齐整……”
林臻猛地侧首,眸光如淬了寒冰的利剑,骤然钉在陈昌黎那张因恐慌而扭曲的老脸上!
库房昏暗的光线下,那目光穿透了谄媚的伪装,直刺他灵魂深处的惊惧:
“陈太守是在质疑本世子翻阅府衙卷宗的权限?”
每一个字都像冰锥扎进陈昌黎的耳膜。
“不敢!下官万万不敢!”陈昌黎浑身一哆嗦,几乎是趴伏下去,声音变了调,“赵诚!还不快找!所有相关卷宗一片纸都不能少!快!若找不到,本官扒了你的皮!”
他的咆哮在空旷库房回荡,色厉内荏。
赵典吏踉跄着扑向深处一排标着“天保”字样的木架,枯瘦的手脚笨拙,带动满架灰尘扑簌簌下落。
翻箱倒柜声在死寂中格外刺耳。
橙萱站在林臻身后阴影里,佩剑的剑柄已被手心汗水浸得滑腻。
她看着赵诚苍白如鬼的脸,看着陈昌黎袍袖下微微发抖的拳头,看着铁架上那个刻着“郑元德”三个模糊墨字的发黄卷宗袋被翻出……强压的怒火在她胸膛里熔岩般翻滚,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灼痛。
赵诚托着那个异常“干净整洁”的卷宗袋(在一众破旧册本中显得尤为扎眼),抖抖索索送到林臻面前。
林臻抬手,修长的手指抚过那滑腻坚韧的新裱封面,感受着手工劣质宣纸刻意做旧的触感,唇角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
他翻开——
首页纸张雪白挺括,墨迹乌亮如新,格式严谨,字迹却刻意模仿着一丝潦草古拙:
“天保十七年季春沧州府报斩重案卷。”
被告:郑元德,男,溪林村人。父:郑有财。
罪状:
一、逆伦凶恶,天理难容。于本月初七夜,因口角微忿,暴起发指,狠心将其生父郑有财大力推搡仆倒,致郑有财头触坚硬供桌角,颅骨崩裂,颅内血涌,须臾毙命!显系故意杀父,罪大恶极!
二、其妻柳氏,本柳家庄人。查实该妇秉性淫邪,不守妇道。早与其翁郑有财有苟且之行迹,私相授受,通奸乱伦,人伦尽丧!实属败坏纲常,罪不容诛!
判:
郑元德所犯弑父之逆伦重罪,罪证确凿,依《大乾律·刑律》子殴父致死条,处斩决!尸悬东门示众三日,以儆效尤!
柳氏所犯淫乱悖伦,通奸翁公之十恶不赦重罪,依《大乾律·刑律》妻妾与人通奸致翁公殒命条,处杖毙!尸付曝市一日,警诫效尤!
着即此判,府衙画押用印,永以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