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参政会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国民政府的最高民意咨询机关。^k_a!n¨s\h?u\z¢h¨u-s/h.o,u~.*c′o^m?1938 年 4 月,由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建立。享有决议权、建议权、听取 报告及询话权、调查权、国家预算初审权等,但决议案对国民政府没有约束 力。正、副者长由国民党指定,参政员总额为 200 名,由国民党“遂选”。 中国共产党为团结抗日,派代表出席会议,毛泽东、陈绍禹、秦邦宪、董必 武、吴玉章、林伯渠、邓颖超等 7 人为参政员。从 1938 年 7 月起共经 4 届, 召开大会 13 次。由于国民党推行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政策,该会逐步变为 国民党欺骗人民的工具。皖南事变后,中共参政员董必武等曾拒绝出席会议, 抗议国民党的反共政策。抗战胜利后,被国民党以召开“国民大会”为由, 于 1947 年 5 月撤销。
国会纵火案 德国纳粹分子制造的政治迫害事件。希特勒就任总理后为 使纳粹党在议会和内阁中取得绝对多数,首先策划清洗共产党。1933 年 2 月 27 日晚,柏林冲锋队长*恩斯特率 10 名队员,从国会议长*戈林官邪的管道 潜入国会大厦纵火,并逮捕正在现场的荷兰人卢贝(MarinusvanderLifbbe, 1909—1934)诬为纵火者。,幻′想!姬¨ ~哽¢鑫·罪,筷_纳粹政权当局宣称国会起火是共产党武装起义推 翻德国现政权的信号,随即逮捕了德国共产党主席*台尔曼、正在德国的保加 利亚共产党领袖*季米特洛夫、100 名共产党议员和 1 万多名共产党员。随后, 纳粹政府在数月内取缔其他政党,在德国确立了法西斯专政。参见“国会纵 火案审判”。
国防参议会 中国国民政府*七七事变后设立的民意咨询机构。1937 年 8 月 12 日,由国防最高会议及党政会议决定设立。以国民党为主体,吸收各 党派成员及社会名流为参者员。汪精卫任主席。参议员有周恩来、林祖涵、 秦邦宪、曾琦、沈钧儒、胡適、周佛海、陶希圣等。1938 年 4 月,由*国民 参政会取代。
国体之本义 日本文部省编纂的通俗教科书。随着*国体明征运动的深 化,文部省为配合确立总体战体制,彻底“振兴国民精神”,于 1937 年 5 月发行。该书由“大日本国体”和“国史中显现出的国体”等两部分内容组 成。`n`e′w!t?i.a¨n,x_i-.^c*o′m!全韦吹捧天皇制度,全面否定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1941 年 3 月文部省 又在此基础上发行了《臣民之道》一书,进一步发挥了上述思想。
国家元首法(GesetzuberdasStaatsoberliauptdesDeutschenRelchs) 纳粹德国法令。1934 年 8 月 1 日制订,由巴本、午赖特、施维林、克罗西克、 勃洛姆堡和沙赫特签署,翌日兴登堡总统去世后公布。规定将德国总统和总 理的职能合并为一,希特勒任国家元首兼政府总理,并拥有武装力量最寓统 帅权。8 月 19 日,德国百分之九十五的选民参加公民投票,其中百分之八十 九点九三票赞成该法令。它进一步加强了希特勒的独裁统治。
国家防御法 即“德国国防法”。
国家重建法(GesetzliberdenNeuaufbaudesReieh)一译《国家新体制 法》。纳粹德国改行中央集权制的法令。希特勒上台后,为加强法西斯独裁 统治,相继于 1933 年 3 月 31 日和 4 月 7 日,公布两项“备邦与国家一体化” (GleicbSelialtullgsgesetz)的法律,缩小邦议会权力,加强中央政府权 力。1934 年 1 月 30 日,又颁布此法,取消邦议会,各邦的最高权力移交给 国家,邦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其首脑则受全国内政部长管辖。
国民劳动条例 即“国民劳动秩序法”。
国体明征运动 日本军部及右翼势力围攻天皇机关说的运动。随着法西 斯主义的抬头,1935 年 2 月贵族院议员、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