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队形。30年代初期制定的大纵深战斗理沦原则,在伏尔加河沿岸军区、基辅军区、白俄罗斯军区和其他军区组织的多次实验性演习、实兵演习、首长司令部演习中经过严密的检验。这一长期和细致工作取得的成果,起先反映在《大纵深战斗守则》中,随后又在战斗条令和野战条令中得到更完整的表述。1936年颁发的工农红军暂行野战条令阐明了大纵深战斗的基本原则,规定在兵团和部队的战斗队形中建立突击群、牵制群、预备队和火力群(炮兵群)(见图1)。突击群用于在主要突击方向实施进攻。其编成宜占部队或兵团全部兵力兵器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拥有较大的兵力兵器优势,情况又有利于合围敌军,则可建立两个突击群沿向心方向进攻。牵制群用于在辅助突击方向作战,其任务是吸引敌人的注意力,保障突击群的进攻。预备队(约占兵力兵器的九分之一)用以完成战斗过程中突然出现的任务。军队前出纵深达10—12公里后,就算突破了敌防御的战术地幅。为了深远楔人敌防御和提高进攻速度,特别重视坦克的作用,并将其编成三个群:直接支援步兵坦克群,远距离支援步兵坦克群和远战坦克群。对于这个问题,B.К.特里安达菲洛夫在著作中作了阐述,К.Б.卡利诺夫斯基则著文进行了具体分析。为了对炮兵进行更有效的战斗使用,改进炮兵与步兵、坦克的协同及对炮兵的指挥,在师编成内建立了支援步兵的炮兵群(每个步兵团一个),在军编成内建立了远战炮兵群(第一梯队师每师一个),个别情况下还建立若干个破坏炮兵群。在遂行总任务时,兵团的建制和配属高射炮兵统一由上级首长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