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一样,中央财政空虚,只能放手继续让地方就地筹款。各省不仅截留国税(“京饷”)、挪用军费,甚至直接加捐加税,乃至随意动用国库(藩库)的资金。
在“洋务运动”中大量涌现的数十个新兴企业及事业单位〔学校等)中,真正得到中央财政全额拨款的只有天津机器局、吉林机器局等寥寥几家。而诸如江南制造局、金陵机器局、汉阳铁厂等关系国家命脉的重工业企业,都只得到部分拨款,轮船招商局则于脆在名称上就写明自了“招商”二字,其余的主要款项来源都必须依赖地方督抚各显神通、自行解决。这在培养了地方上一大批能人的同时,继续加大了地方的尾大不掉态势。
更严峻的是,改革似乎到处开花,却很少结果。中央调控的缺位,导致中央无法在全局层而上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各地督抚好大喜功,竞相攀比,重复投资,重复上马;再加上新型企事业单位既脱离了常规的纪检监察体系(尽管监督效率极低)的视线范围,又缺乏一整套的符合契约精神的法规的约束,内部管理混乱,效率极低,导致有限的资源在改革的旗号下被严重浪费。如左宗棠创办的福州船政局,每月“薪水工食”一项开支即达3.9万两,而船政局每月定额经费才5万两,高达80%的经费是“吃饭”之用。尽管针对各项改革事业中的腐败行为,举报信、意见书不断,但弱势中央却大多只能望洋兴叹。